1、總則
為配合消防部門對公共場所廚房排油煙系統清洗檢測正常的實施,進一步提高公共場所廚房排油煙系統清洗工作的***技術水平,保證公共場所廚房排油煙
系統清洗達到相應的消防安全要求,制定本規范。
2 、范圍
本規范規定了公共場所廚房排油煙系統各主要構成部分清洗方法、清洗過程以及***清洗機構、專用清洗設備的技術要求。本規范適用于公共場所廚房排油
煙系統的***清洗工作,其它公共場所廚房排油煙系統可參照執行。
3、術語與定義
3.1公共場所廚房排油煙系統清洗
采用某些技術或方法清除油煙管道、油煙處理凈化系統及其它部件內與排油煙相接觸表面積聚的污染物、油煙凈化器內的污染物,以及對廚房操作間排油煙系統的防火處理。
3.2 專用清洗設備
用于公共場所廚房排油煙系統清洗的機械設備、工具、器械和油煙管道內污染物狀況視頻采集設備等的總稱。
3.3 機械清洗
使用專用清洗設備進行公共場所廚房排油煙系統的清洗。
3.4 清洗機構
從事公共場所廚房排油煙系統清洗的技術服務單位。
4、技術要求
4.1清洗方法的要求
公共場所廚房排油煙系統的清洗應采用物理結合化學的清洗方法。
4.2 清洗過程的要求
4.2.1工作范圍
公共場所廚房排油煙系統清洗范圍包括:排油煙罩、油煙管道、凈化器、運水煙罩內部風機、排煙風機。廚房、部件清洗范圍包括:油煙管道的內表面、煙罩箅子、運水煙罩內部風機、煙罩相關組件、排煙風機、凈化器及室內灶臺、墻面、地溝。
4.2.2 現場檢查與準備
清洗機構應查閱公共場所廚房排油煙系統有關技術資料,對需要清洗的公共場所廚房排油煙系統進行現場勘察和檢查,確定適宜的清潔設備、工具和工
作流程。并根據公共場所廚房排油煙系統的情況和本規范的技術要求,制定詳細的清洗工作計劃和清洗操作規程。
4.2.3油煙管道清洗
采用專用機械清洗設備將油煙管道內表面積聚的污染物有效地剝離,嚴禁使用工業堿(PH大于12的堿劑)進行清洗。
4.2.4 部件清洗
采用專用工具、器械對部件進行清洗,清洗后的部件均應滿足達到部件安裝前機件原色。部件可直接進行清洗或拆卸后進行清洗,清洗后的部件應恢復到原來所在位置,功能型部件應須保有原有功能。
4.2.5清洗作業過程中的污染物控制
清洗過程中應采取作業區隔離、覆蓋、清除的污物妥善收集等有效控制措施,
防止公共場所廚房排油煙系統內的污染物散布到非清洗工作區域。
4.2.6 作業出入口
清洗機構可通過廚房操作間排油煙管道不同部位的作業出入口進出人力和機械,進行相應的清潔與檢查工作。必要時可切割其它出入口,并保證施工
后將其密封處理。
4.2.7 食品安全注意事項
嚴格遵循廚房內食品安全原則:公共場所廚房排油煙系統清洗前對包括砧板、碗、筷、碟、杯等餐具的轉移,以及調味品、生、熟食物的安全轉移及存放,
應在每次公共場所廚房排油煙系統清洗后對相關用具進行消毒、曬干,以防微生物的孳生。
4.3 清洗效果及安全措施的要求
4.3.1清洗效果
公共場所廚房排油煙系統清洗后排油煙系統內表面積聚的污染物,95%以上無明顯油垢(清洗后見內壁原色),部件清洗后應無殘留污染物檢出。
4.3.2 清洗效果的檢查
公共場所廚房排油煙系統清洗后,由檢測職能機構定期進行檢測。
4.3.3 清洗效果的影象資料
公共場所廚房排油煙系統清洗后,應使用機器人將所有清洗過的油煙管道內部情況錄制成影象資料保存備案。
4.3.4安全措施
清洗機構應遵守有關的現場施工安全規定,清洗現場應設置安全員,采取有效措施保證清洗施工人員及建筑物內人員的安全,并保護好環境。
4.3.5 污物處理
從廚房操作間排油煙系統清除出來的所有污物均應妥善保存,并按有關環境衛生規定進行處理。
4.4清洗機構的要求
從事公共場所廚房排油煙系統統清洗工作的機構應符合附錄L的要求。
4.5專用清洗設備的要求
用于公共場所廚房排油煙系統的主要清洗設備應符合附錄M的要求。
5、清洗標志
已清洗并經檢驗合格的廚房操作間排油煙系統,可以張貼廚房操作間排油煙系統已清洗標志。標志內容、格式、制作及懸掛方式等另行確定。
6、本規范自2009年1月1日起實施。